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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聚星源科技有限公司
聚星源全国渠道商政策

2014-10-24 09:21:52

根据公司目前渠道的发展方向,今后办事处以及分公司由公司总部直接设立,对外渠道授权有如下几种模式(区域总代理、省级总代理、省级行业代理、合作伙伴)

本着互惠互利、相互支持的原则,广州市聚星源科技有限公司面向全国诚证渠道商,具体招商条件及申请程序如下:

一、 代理的基本条件:

1、有专做某个行业相关业务的背景。

2、企业申请需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以及公司简介的复印件。

3、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机构,可以独立开据合法的服务性票据,具有良好的资金周转能力和商业信誉。

4、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渠道、销售的能力,并能够独立制定当地的行销推广计划和销售计划。配合我公司的行销宣传,开发所辖区域市场,管理当地的市场秩序。

5、有自己的销售队伍和技术服务队伍,具备持续的业务开展和售后服务能力,其中必须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的专职人员负责聚星源产品的销售/推广、技术支持/服务。

6、首次以非零售价格购买至少一套聚星源呼叫中心系统。

7、能在授权后的三十天内向客户演示呼叫中心系统。

8、有能力制订聚星源呼叫中心的解决方案和提供第一线的技术支持。

9、有正式办公场所或店面,用以陈列产品及接待客户,配有电话、传真、或手机等基本通讯工具。

10、能接受聚星源公司的经营理念、营销政策, 在所代理经销地区具有销售网络及相关行业经验的优先考虑。

11、有较强行业背景的优秀个人或团体,经总部研究决定也可授权个人代理或团体代理。
二、 申请程序:
  1、 通过聚星源公司网站或直接致电聚星源公司总部提出申请,待聚星源公司确认回复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等有关复印件和公司简介、联系方式、市场计划等有关资料。
  2、 聚星源公司根据提供资料进行审批。
  3、 经双方商讨后,签订代理合作协议。
  4、 代理合作协议简要内容:
   (1)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在合作期满前30天,渠道商需以书面形式报告申请下一年度代理权,根据合作满意程度经双方同意续签下一期合同。
   (2)首次进货量须达到聚星源公司的要求。
   (3)销售指标:完成公司制定的销售回款指标是每一个渠道商的基本责任,也是公司与其合作的根本目的及双方合作的基础。如不能完成指标,公司将无法对其供货价格及市场做出保护,并考虑取消代理资格。
   (4)付款方式:款到发货。
   (5)发货程序:将银行电汇凭证、订货申请、发货地址、联系电话、邮编等相关资料传真到聚星源公司,聚星源公司收到资料后安排发货。
三、 公司对代理商的支持
  1、技术培训:渠道商可派技术人员到我司或公司上门提供聚星源呼叫中心系列产品的技术培训。
  2、市场推广支持:我司提供各种聚星源呼叫中心宣传资料及产品应用手册等;提供当地客户潜在信息;公司根据客户实际的需要,派人支持配合开展展示会、推广会、研讨会等等;网上统一宣传和链接。
  3、返点支持:渠道商能完成我司制定的销售返点指标,我司会给予返点奖励。
  4、广告支持:我司会根据渠道商的销售业绩申请给予一定的广告费用支持。

四、目前把中国市场行业代理划分如下:

政府类    公共事业类     物流类      商旅类     制造业类     金融类    医疗教育类     电商商务类     服装鞋帽类     运营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