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新华中学 天津市新华中学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试点校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BHGJ-2025-G-194)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0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新华中学
项目概况
天津市新华中学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试点校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10楼1007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1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GJ-2025-G-194
项目名称:天津市新华中学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试点校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00.0万元
最高限价:100.0万元
采购需求:
|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 第1包 | 是 | 100 | 100 | 其他计算机软件 | 智能批阅及学情分析系统、AI备课助手、教师助手、大数据精准教学系统、智能助教机器人软件平台、校园设备运维应用系统。 |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作业批阅机、智能助教机器人。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需在10个日内完成软硬件的安装部署与账号开通工作(具体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2小时内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网络故障等因素导致查询推迟的,自网络恢复之时起2小时内)。 (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20日 到 2025年11月27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10楼1007室
方式:现场获取:到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10楼1007室现场领取。网上获取:在本项目报名期内,发送单位名称全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至邮箱bhgjzb_bhxf@vip.163.com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联系人:叶工022-84909958。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营业部 账号:601606028 行号:305110021221 汇款备注:G-194 文件售价:100元/套(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1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11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10楼10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新华中学
地址:河西区马场道99号
联系方式:谈老师022-23285967转8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10楼1007室
联系方式:022-849099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博宇、张雪敏、王荣桢、赵薇、张洁
电 话:022-84909959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需求书和采集表.zip
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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