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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网络运维费软件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04-03 来源: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市级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网络运维费软件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4-29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080036-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网络运维费软件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69.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569.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审判业务系统

916.00

1项

承担北京法院主机存储数据库系统、北京法院审判业务系统、北京法院音视频业务系统以及北京法院数据服务等内容的运行维护服务工作;负责运维协同管理,协同各运维单位和设备厂商的运维工作。

02

辅助办公系统

795.00

1项

承担北京法院视频会议系统、市委加密会议系统、庭审视频系统、执行会商系统、多功能房间、安防监控、信息中心、执行指挥中心、辅助业务系统、办公终端系统、数据治理、电话系统等内容的管理与运维;负责运维协同管理,协同各运维单位和设备厂商的运维工作。

03

内部网站系统

361.30

1项

承担北京法院内部网站系统、审判业务系统中的辅助业务系统、数据管理系统中的业务辅助数据等内容的管理与运维。

04

网络与信息安全系统

324.30

1项

基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信息化运维相关管理制度、服务流程、规范及甲方相关规定等开展运维服务工作,并服从甲方委托的绩效管理中标人的监督和管理。涵盖北京法院安全管理系统、北京法院信息安全数据、北京法院网络系统、北京高院综合布线系统的运维管理工作。负责北京高院所有安全设备维护、各网络区域设备维护、综合布线的调整工作,同时需提供专业的安全服务工作、重大保障及安全应急工作和云平台监管工作。

05

绩效管理

79.00

1项

在北京法院信息化系统运维工作中,引入项目绩效管理机制,利用运维项目绩效管理专业化知识,发挥监督、控制、协调、管理等职能作用,积极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化运维公司工作,确保为北京法院各项工作提供可应用、可量化、可管理、可评估的“信息服务产品”。

06

数据分析系统

94.00

1项

承担北京法院数据分析系统的运行维护服务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无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4-03 至 2024-04-11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4-29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中国咨询集团大厦东307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落实《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

(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8)《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 号);

(9)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政策。

2. 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10号

联系方式:常老师,85269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

联系方式:张亚君、孙晋钊、赵彦青,13581514556、010-689002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亚君、孙晋钊、赵彦青

电 话:  13581514556、010-689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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