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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智慧交通项目(交安治安及强弱电迁改工程)三标段S211和S109改扩建工程路段视频监控迁建项目

2023-11-20 来源:湖北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工程招标

汉川市智慧交通项目(交安治安及强弱电迁改工程)三标段S211和S109改扩建工程路段视频监控迁建项目汉川市智慧交通项目(交安治安及强弱电迁改工程)三标段S211和S109改扩建工程路段视频监控迁建项目(HBHC-202311QG-02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HC-202311QG-02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川市智慧交通项目(交安治安及强弱电迁改工程)三标段S211和S109改扩建工程路段视频监控迁建项目已由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川发改行审 (2023] 19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川市汉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汉川市汉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汉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汉川市
建设规模:拟对市境 23 个地点的市政交通道路交安治安迁改、强电系统迁改(含路灯基础)、弱电系统迁改以及智慧交通系统改造,改造路线总长度约187.595km。本项目合同估算价:354.427万元。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汉川市智慧交通项目(交安治安及强弱电迁改工程)三标段S211和S109改扩建工程路段视频监控迁建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交货地点:汉川市。
计划交货期:60天。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投标人是分公司的(经总公司授权的),其总公司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汉川市汉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汉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汉川市北桥路34号
地址:
汉川市西湖大道57号
邮编:
431600
邮编:
431600
联系人:
高女士
联系人:
曹先生
电话:
0712-8396176
电话:
1877170997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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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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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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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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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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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0日
备注:根据“一网通投”改革试点工作安排,招标公告中第4部分“4.招标文件的获取”内容修改为: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 (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一办事指南一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或电子营业执照 (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服务操作用手册)。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一办事指南一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09时00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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