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信号灯、电子警察及增设东二环信号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凤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信号灯、电子警察及增设东二环信号灯采购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 辽宁政府采购网 )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9 月 8 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H20220805-001
项目名称:凤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信号灯、电子警察及增设东二环信号灯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01,000.00元
最高限价:2,001,000.00元
采购需求:城区主要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进行改造;增设东二环信号灯、电子警察、区间测速、警示标牌(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 是 /否 √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 年 8 月 18 日 至 2022 年 8 月 24 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 年 9 月 8 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供报名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资料,(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所有证件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8004258181@163.com,报名资料为彩色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邮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组、写明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15842505466,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邮件时间为准。供应商报名材料审查通过后以邮件方式发送文件或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以及报名表,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凤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 凤城市凤凰大街31号
联系方式: 13514152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信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滨江中路66号
联系方式: 0415-3823688
邮箱地址: 18004258181@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九纬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信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011215000001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汪莉萍
电 话: 0415-3823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