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交通警察大队交通安防工程招标公告 2017-08-2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地方标讯 当前位置: 首页>采购信息>地方标讯>招标公告 卢龙县交通警察大队交通安防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卢龙县交通警察大队交通安防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卢龙县交通警察大队 行政区域 卢龙县 公告时间 2017年08月20日 19:1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8月21日 14:03 至 2017年08月25日 14:03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开标时间 2017年09月11日 10:00 开标地点 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预算金额 ¥225.682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曦 项目联系电话 15833358737 采购单位 卢龙县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卢龙县城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35-7012591 代理机构名称 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唐山市友谊北路清科园10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5-3191161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1日10时00分 项目名称:卢龙县交通警察大队交通安防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83120030006 项目联系人:陈曦 项目联系电话:15833358737 采购人:卢龙县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卢龙县城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0335-7012591 代理机构: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唐山市友谊北路清科园10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5-3191161 预算金额:225.6827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9月11日10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8-2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8-2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且营业执照中包含本次采购内容;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违法记录;4)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5)具有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6)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都耙陨献手剩�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且营业执照中包含本次采购内容;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违法记录;4)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5)具有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6)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都耙陨献手剩�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代理商投标须提供以下设备(监控摄像机抓拍单元、闪光灯、车牌补光灯、终端服务器,以上设备必须为同一品牌 )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未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无效,同一品牌的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4)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5)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函原件及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需A4纸加盖单位法人章) 采购数量:1项 技术要求: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要求完成卢龙县交通警察大队交通安防工程。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