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评驰字[2014]17号文件通报,2014年1月,依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认定广东得胜电子有限公司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9类麦克风、耳塞机、扬声器音箱商品上的“得胜”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
2014-02-23 09:42:20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评驰字[2014]17号文件通报,2014年1月,依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认定广东得胜电子有限公司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9类麦克风、耳塞机、扬声器音箱商品上的“得胜”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