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用户更好的使用我司大屏幕显示系统及相关产品,我司在全国各主要城市均设有服务网点及办事处。
质保期之内:
l 如我方提供的设备和产品因质量出现问题引起的故障,免费更换有质量问题的设备和产品;
l 如工程出现故障,保证在2小时内提供有效的响应服务,并在短时间排除故障;
l 如因工程项目中的设备和产品问题出现的故障,我方负责联系与生产商进行保修和维护;
l 工程中使用的设备和产品,如因生产商提供的保修期不足一年的,不足部分期限内的保修和维护由我方负责。
l 如属其它因素所造成的损坏,我公司也可以提供有偿维修。
l 软件版本升级时,在未增加新功能或模声的情况下,我方将免费更新升级软件版本,并提供相应的新版本软件功能说明书及修改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若由于以下情况造成的故障,不在保修之列:
l 由于没有按要求使用(误操作)而造成的故障;
l 由于跌落,碰撞造成的故障;
l 由自行拆装,修理造成的故障;
l 由于水、电、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故障;
l 由于电压异常、设备受潮等其他的外部因素造成的故障。
为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建议用户派受过培训的人员对系统设备进行维护操作。
保修期内,以下服务属于收费服务:
l 增加硬件设备;
l 重新安装及调试;由于用户错误操作、未授权的修理或维护造成的故障,我方将在收到故障件后更换或维修完毕,并安装至安装地点。但用户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l 系统故障属于其他未提及的非产品质量原因时。
质保期以外:
质保期后,我方负责终生维护(修),10年内维修只收工本费;10年后适当收取技术服务费。
l 我方保证继续为设备提供修理和维护、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用户承担。
l 我方保证所有系统设备至少提供10年的备件供应。
l 我方仍承诺免费对软件的完善、升级负责。
l 保修期过后的四年内,我方保证对用户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其中不换件的故障维护与排除为免费;换件(低值易损易耗件除外)修理时我方斟情收取相关零部件成本费和检修人员的差旅费。
l 保修期满后,我方承诺以合同的优惠价续签相关维护服务协议及提供备品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