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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翰东科技有限公司
非羁押人员定位智能管控系统是如何实现的?

2022-09-02 18:58:27

  为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化解羁押难、监管难等突出问题,非羁押人员定位管控系统应运而生。

  什么情况下不予羁押?

  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具有悔罪表现,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一)预备犯或者中止犯;

  (二)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者胁从犯;

  (三)过失犯罪的;

  (四)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的;

  (五)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

  (六)系未成年人或者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七)与被害方依法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

  (八)认罪认罚的;

  (九)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十)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十一)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十二)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宣告缓刑的;

  (十三)其他不需要继续羁押的情形。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最新发布的相关政策,提倡全国检查机关完善不捕不诉的风险评估、防控和诉讼保障机制,强化精细化审查,加强动态跟踪监督管理,构建非羁押诉讼社会支持体系,形成完善防控体系。进一步扩大非羁押电子监管系统试点范围,充分利用科技手段,积极探索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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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羁押人员定位智能管控系统

  翰东经过充分需求调研,并结合非羁押诉讼工作过程中的实际需要,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和通信技术、物联网、大数据分析等信息技术,自主研发了非羁押人员定位智能管控系统。系统运用物联网技术实现对人员实时定位、轨迹跟踪、越界报警、禁入禁出、心率监测等功能。增强安全监管力度,提高公检法监管机构工作效率、减轻工作压力,从真正意义上实现非羁押诉讼工作管理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化。

  非羁押人员定位智能管控系统主要由人员定位管控平台和定位腕表组成,监管端和受控端均可在手机APP操作,PC端可实时查看受控人员位置信息,同时,翰东还新上线了相关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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